11月30日,梅村中心幼儿园邀请片区民警刘峻警官来到幼儿园,一来授予其法制辅导员聘书,二来邀请其给全体教师上了一堂法制宣传课。
刘警官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以及今年刚通过即将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三部重要法律向大家做了相关内容的介绍。刘警官围绕三部法律中关于“年龄”的那点事给老师们进行了一个梳理与讲解。特别是即将实施的《民法典》中提到“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”。如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降低,为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降低提供了基础和参照,降低刑责年龄已经成为人们共同的呼声!老师们仔细倾听,认真记录。
幼儿园表示:作为公民,要做到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让我们与法同行。